甘肃政法大学2022级新生报到须知
一.入学报到时间
2022年9月3—4日。
二.报到地点及乘车点
1.法学院、民商经济法学院、丝路法学院、环境法学院、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的学生在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(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)报到;
2.司法警察学院、经济学院、商学院、公共管理学院、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艺术学院、人工智能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普通本科生在甘肃政法大学兰州新区校区(兰州新区西岔园区贺兰山大道北段299号)报到;
3.专升本学生、预科学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(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)报到;
4. 9月3日上午9:00—9月4日晚18:00期间,学校在兰州火车站、兰州西站(高铁站)、汽车东站、汽车南站、中川机场(城际铁路站)设新生报到接站点。
5.在安宁校区报到的学生,如果乘坐飞机可从中川机场换乘城际列车到兰州西站(高铁站)接站点候车;在兰州新区校区报到的学生,可从兰州西站(高铁站)换乘城际列车到中川机场(城际列车站)接站点候车。
三.入学手续办理
新生抵达学校迎新点后,持本人录取通知书、高考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党(团)组织关系、学籍档案等材料办理相关手续。
四.党(团)关系转入
1.党员关系在甘肃省内的新生直接从“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”转至甘肃政法大学XXXX学院党委;党员关系在部队或甘肃省外的新生,须经过部队政治部(处)或具有审批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转至学校,开具纸质版介绍信,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单位统一填写为“甘肃政法大学XXXX学院党委”,新生报到时将介绍信交至学院党委,由学院党委审核党员档案。
2.团员关系已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的学生,入学一个月内,由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在线上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;尚未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的学生,其团员档案在入学报到时由所在学院团委收交并确认团员身份后,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
五.户口迁移
新生入学报到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。凡是选择户口迁至学校的学生,户口迁移地址为“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”,同时要提供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。
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可延长至入学报到日。
六.学籍档案移交
1.学籍档案(纸质)由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(或所在中学)统一邮寄的新生,须按当地档案移交规定和要求,将纸质档案按时邮寄至甘肃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。
2.学籍档案(纸质)由本人携带的新生,须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从所在地招生部门提取纸质档案,入学报到时,统一交所在学院。
七.学费标准及收缴
学校每个专业的学费标准及收缴要求详见《甘肃政法大学2022级普通本科(专升本)缴费指南》。
八.疫情防控要求
1.加入学校“大学小帮手”微信小程序。
通过学校“大学小帮手”微信小程序,如实填报开学报到前14天内本人每日体温和行动轨迹。
填报流程:关注“大学小帮手”微信小程序—登录—填写个人信息—体温上报/疫情上报模块—每日填报(18:00前)
2.填报来校行程信息。
通过大学小帮手“返校登记”模块,至少于出发日3天前(中高风险区7天前)进行拟来校信息登记,上传“健康新甘肃”健康码、“大数据行程卡”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填写到校时间和交通工具信息。
填报流程:大学小帮手—返校登记—填报相关信息。
3.注意来校途中安全。
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;尽量不在公共餐馆就餐;减少接触门把手、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,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;准备好足量口罩及其他个人防护物资;主动配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,妥善保存交通票据信息;做好健康检测。
4.以下五种类型学生暂缓报到:
(1)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学生;
(2)报到前14天内与确诊或疑似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学生;
(3)报到前14天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学生;
(4)报到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(区、旗)和境外旅居经历的学生;
(5)所在地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区的学生。
九.温馨提示
1.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可享受优惠政策;
2.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参与迎新工作,所有迎新工作人员均佩戴工作证件,请务必注意,避免上当;
3.由于兰州市大学生落户时间需半年,期间涉及户口的事宜在落户前都无法办理;
4.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,需及时与学校联系,并办理请假手续,请假时需将医师诊断书、住院证明、请假申请(注明请假起止时间)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:zfzb@gsupl.edu.cn ;
5.新生来校报到时,请妥善保管本人身份证、银行卡、录取通知书、户口迁移证等重要证件及贵重物品;
6.我校未委托任何通信运营商向新生发布信息或办理业务;
7.提前到校的新生可自行联系入住甘肃政法大学校本部(或兰州新区校区)周边酒店,待报到工作开始后再办理入学手续;
8.报到时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8张;
9.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,发现有不符合规定和冒名顶替者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;涉及违法犯罪者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;
10.未尽事宜请关注甘肃政法大学官网(https://www.gsupl.edu.cn/)或甘肃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(https://bkzs.gsupl.edu.cn/)通知。